近日,宁德市教育局印发了《宁德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试行)》(宁教规〔2025〕1号)文件(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更好搭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平台,树立学科教学与学校管理标杆,发挥宁德市中小学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做好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教研教学水平,切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会同市教师进修学院参考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级名师工作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6〕75号)、《福建省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继指〔2017〕18号)、《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名师工作室运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师〔2017〕69号)等文件而拟定。
出台的过程先后征求了市教育局人事科、财务科、中教科、初教科等科室意见,共收集13条意见建议,经过多次研究讨论,调整修改而形成。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六条,包括管理办法的目的、具体任务、职责要求、管理和活动办法、经费使用办法以及年度考核评分表等方面,主要是为做好市级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工作,发挥名师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而制定。
三、对象和规模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确定22个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成员186名,名师工作室研修人员306位;名校长工作室成员31位,名校长工作室研修人员3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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