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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改革对加强普通高中考试招生管理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 2020-01-10 17:11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近年来,各地重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取得了较好成效。本次改革主要根据教育部要求,针对部分地方和学校招生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制度重建,堵塞漏洞。《实施意见》提出,一是统一考试报名与招生过程。要求设区市统一建设中考报名和招生录取管理平台,全程监管,避免
“体外招生”。二是强化招生计划管理。逐县、逐校一次性编制、公布招生计划。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要适时停止安排招生计划,主动适应选课走班需要。三是规范招生范围。跨设区市招生的,公办、民办一视同仁,招生计划和过程由设区市相互协商、共同管理。四是规范自主招生管理。五是录取结果与学籍系统对接。设区市实行电子化统一录取,录取结果作为学籍接续高中的前置条件,未经核定不予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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