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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了怎么补办?
发布时间: 2024-03-01 16:51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其内容和格式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该表格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生成,自2019年开始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打印并盖章。此申请表一式二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一份随同教师资格证书发放给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须在拿到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表交到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内,如申请人还没有工作单位的,自己必须保存好申请表,待以后找到工作后再将申请表存入自己的人事档案内。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证书的号码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号码一致。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结束后,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查询和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需联系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补办。补办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以原发证机构或现接替机构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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