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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周宁县2020年各级各类中等学校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01 11:30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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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周宁县2020年各级各类中等学校招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宁政办〔2012〕5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中招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04《关于2019年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宁教中〔2019〕6)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0年中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小学升初中

(一)小学毕业生全部免试升入初中。

(二)农村小学毕业生以乡镇为单位,升入所在乡镇中学。

(三)城关小学毕业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学校,不得调换。周宁十中、狮城中学和周宁一中各招收参加电脑派位毕业生的七分之三、七分之三和七分之一,并按相关规定控制班生规模。

    二、初中二年级学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对象

1.周宁县初中二年级学生。

2.参加2019年我县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等级未达到B级需要重考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3.由于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未能参加2018年、2019年我县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

(二)报名和考试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13日;

考试时间:7月20日下午;

考试科目:地理、生物;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三) 地理、生物成绩的认定

1.2020年的中招录取总分使用2019年地理、生物会考成绩,对于往届生和休复学学生,可参照当年参加地理、生物会考卷面原始分的20%记入中招录取总分和学科等级。2020年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的30%记入2021年中招录取总分,每科满分均为30分。

2.地理、生物科目首考、重考及省内外其他设区市转入的等级划分: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2020年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等级划分:按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化学科目的卷面原始成绩64~75分为A级,53~63分为B级,45~52分为C级,44分以下为D级;省内其他设区市转入的考生需由转出的县级招生部门提供原始成绩;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地理、生物重考的考生,学科等级按两次考试等级最高的认定;学科换算分按首次考试得分换算,作为该科目中招录取成绩。

三、初中毕业生报考办法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报考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德优秀,身体健康,户籍在本县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7日至29日;

2.考试时间:7月18日至7月20日。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报考。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考中招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04)文件精神,周宁一中不招收往届生,周宁十中和周宁二中可以招收往届生;在我县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具有我县初中校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非本县户籍子女的应届毕业生,除不参与周宁一中保送生、定向生录取外,可在就读学校报考我县所有高中学校。

3.报考地点:应届生在学籍所在中学报名,往届生在补习学校报名,社会青年和初三年级转入本县的学生在县招生办报名。考生报考时需持:

⑴户口簿或有效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还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原件或有效证明及其复印件。

4.有关材料的上交:5月5日前各报考校应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信息》按网络要求及时导入“宁德中考报名系统”;同时将《考生信息表》上交县中招办;6月1日前各报考点应将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各类考生的《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函件等交县中招办核验;同时报送《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并按考生报名号顺序整理送交县招生办。

(三)考试科目

1.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方式、时长、卷面分值、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严禁携带计算器。

各科目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

各科目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生物各100分。物理、思想品德、历史等3个科目等级划分:按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化学科目的卷面原始成绩64~75分为A级,53~63分为B级,45~52分为C级,44分以下为D级。

省级统考的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为7月18日-7月2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若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为准。

2.市级统一命题测试或考查科目、考查内容与要求、等级划分、考试时间

体育与健康科目的等级划分:体育与健康测试分为必考1项和选考2项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及以下为D级。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计入中考成绩。

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办法和要求,按《周宁县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制定下发)执行。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要求和考查内容,按《2020年周宁县初中毕业生理化实验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另行制定下发)执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按合格、不合格两档记入成绩。

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时间:安排在2020年5~6月份进行。

3.招生录取成绩组成: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物理原始分的90%”“化学原始分的60%”“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原始分的20%”“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分,满分20分”以及“照顾分”相加组成。

(四)我县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

周宁一中招收高一新生540其中定向生270。定向生招生相关规定按《周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周宁一中面向全县初中招收定向生方案(试行)》(另行制定下发)规定执行。周宁二中招收高一新生120人,周宁十中招收高一新生288人。

周宁职专招收新生450人,若有变动以市教育局下达周宁职专的计划数为准。

(五)填报志愿时间与要求

填报时间:7月9日至11

考生必须按认真填写《2020年宁德市中招考生志愿填报确认表》(简称《志愿表》,下同)。填报志愿办法见“系统”中的表格说明和《考生填报志愿须知》一书。

中考志愿信息通过宁德教育网上传时间:7月12-15日;《志愿表》考生一经填报与确认,网络系统将逾期给予锁定,任何人都无法更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录取投档时,网络系统将以考生确认导入的《志愿表》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的依据,系统自动进行正常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进行。周宁一中(省一级达标)为第一批次录取,依次按统招生、定向生顺序进行;周宁十中(省三级达标)和周宁二中为第三批次录取。

2.分批次录取学校投档等级要求

周宁一中第一批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成绩至少有5科达到B级(含B级)以上,允许2科为C级。

周宁十中、周宁二中第三批次学校招生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其他学科等级不做要求。

3.第一批次:周宁一中招生(含定向生,下同)录取办法

⑴录取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定“良”以上(含“良”)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含重考,下同)考试成绩至少有5科等级达到B级以上(含B级)以上,允许2科为C级;

③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⑵统招录取办法:在填报周宁一中志愿且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

“录取总分”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

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

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

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

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

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

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定向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录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线下45分(含45分);若定向生计划数无法完成时,允许适当降分录取。城区初中校向生降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5分,农村初中校定向生降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70分。若经降分录取后,仍无法完成计划,将定向生计划数转入统招生计划的,并报市局批复同意后实施。各校定向生人数指标见附件3。

4.第三批次:周宁十中、周宁二中的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合格以上;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达到合格;

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含重考,下同)考试等级成绩不做要求。

5.宁德市民族中学录取办法

为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宁德市民族中学向福安市以外的县(市、区)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提前批录取,投档等级按第一批次学校等级要求执行。

6.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跨县(市、区)招生,应征得市教育局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对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经征询后放弃录取有剩余招生计划和前批次招生尚未满额的民办学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对普通高中“空档生”进行补充录取,步骤如下:(1)通过市、县两级教育局网站公布尚未满额的学校及相关条件;(2)由招生未满额的民办学校在本校设立征询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数、录取条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学校申请补录,实行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民办学校将拟录取信息交各县(市、区)中招办;(3)各县(市、区)中招办根据拟录取信息,审核录取条件,进行补充录取(同批次民办学校优先录取)。

7.后期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各学校在各自批次投档,招生未满额的学校,“录取总分”控制线逐次下调10分,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依次录取,但不得低于普高最低控制线。

对于“录取总分”控制线下调后,招生尚未满额的学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录取后,进行补报志愿及录取,步骤如下:

各普高录取人数不足时,“录取总分”控制线逐次下调10分,按上述办法依次录取,但不能低于我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录取总分”控制线下调后,尚未满额的高中校,进行补报志愿及录取,步骤如下:

⑴通过市、县教育局网站公布尚未满额的学校及相关条件;

由未满额的学校在中招办指定地点设立征询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录取条件和招生计划剩余数,按规定的时间在原报考学校(报考点)进行补报志愿,填写普通高中补报志愿表。

⑶中招办根据补报的志愿信息,遵循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补充录取;

⑷同批次补充录取只进行一次。

为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宁德市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9〕9号)文件,任何高中学校不得自行招生,否则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学校还需为考生无普高学籍的后果负全责。

(备注:录取政策最后以上级文件为准)

8.其他事项

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办法、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等其他有关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精神执行。

学校应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制定素质评定实施细则,负责对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各中学要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方面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评定结果既是学生毕业的主要标准之一,也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办法

1.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含省幼高专、泉州幼高专、闽江师专)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录取批次及投档要求

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含省幼高专、泉州幼高专、闽江师专)施行提前批录取。

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最低投档控制线以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线(取各地的平均值)下60分划定。

录取办法

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且专业考试合格,根据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档控制线上,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按高职院校提前公布的录取办法计)。若生源不足,报省教育厅批准后适当降分。

2.其他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投档要求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最低投档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取各地的平均值)下60分艺术、体育等特殊职业领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数线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降低。

录取办法

根据高职院校公布的录取办法和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A等级学科数量、语数英总分、物理化学换算总分、语数总分、语文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未录满的相关职业院校、专业和计划数等信息公布在宁德教育网“公示公告”栏目,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数,按规定的时间到教育局招生办进行补报志愿,填写《2020年宁德市五年制高职院校补报志愿表》由县招办汇总补报信息,及时报送到市中招办(职高科)。

3.职业中专学校录取办法

⑴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按照各中职学校专业计划数、考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未被普高、职业院校录取的空档生按规定时间到愿意就读的中职学校补报志愿,实行学校与学生双向自主招生。相关中职

学校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职成高教科

中职学校根据录取名单通知学生限期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其为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可进行自主招生。

(八)照顾政策

2020年我县中考中招照顾政策,继续沿用2019年来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同时根据省应急管理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精神作增加补充,具体政策如下:

1.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可享受“录取总分”的加分政策:

⑴烈士或见义勇为受省级(含)以上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20分,见义勇为受市、县级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⑵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⑶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加10分。

⑷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福建省达标高中)就读。

⑸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5分。报考其他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按以下规定加分:蕉城区城关(含东侨)所在地的考生加9分,其余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由县级以上民族工作主管部门认定证明,录取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

⑹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加5分。

⑺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加7分。

⑻落户在我市的台资企业的台商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⑼烈士子女加20分;英雄模范、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驻国家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10分。

祖籍在龙潭,具有龙潭户口且有责任田的龙潭村民的子女照顾5分(仅限一中录取)。

当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时,取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2.以下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⑴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荣誉称号者。

⑵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

⑶残疾但能独立生活的考生。

⑷现役军人子女。

⑸“五老”直系后代。

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以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九)注意事项及其他

1.为严肃招生纪律,各中学不得为非正常招生渠道(含非计划内招生和不通过县招生办的招生)提供考生名单、学籍档案等信息干扰正常招生工作。

2.为了保证录取工作正常进行,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不允许放弃。

3.考生资格认定权限归所在报考点,资格审查归县教育局中教股,外地就读回原籍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附就读中学和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的应届生证明,学校应认真审核考生的户口、年龄、姓名、考生类别等报考条件。

4.凡参加中考的考生往返车费、食宿均自理。各中学要派得力教师带队,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及往返路途安全,并且掌握每位考生的具体住宿地点,以便联系,各校带队工作人员差旅费按有关规定回原学校报销。

(十)本文规定如与2020年省、市招生文件规定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文件规定有出入的,则以省、市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定为准。

(十一)本文应向全体师生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考生学习。

 

附件:1.2020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时间表

2.2020年宁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0年周宁一中定向生各校分配指标

 

 

周宁县招生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时间表

 

  

   

  

7月18日

语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7月19日

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45)

英语(15:00—17:00

7月20日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附件2

2020年宁德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时间要求

部署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市教育局
(中教科、职高科)

4月份

中考报名

各初中学校

初三4月27-29日

初二5月11-13日

完成中考报名信息采集并上传报名信息

各初中学校
各县(市、区)中招办

初三5月5日前

初二5月15日前

享受各类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向县(市、区)中招办交验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各初中学校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1日前

中考补报名并上传报名信息

各初中学校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2-3日

理化实验测试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15日前

下达各县(市、区)普职招生计划数

市教育局
(中教科、职高科)

6月16日前

向市教育局高招科上报中考试卷订数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17日

通过报考系统上传:初二地理、生物,体育,理化实验和综合素质等级;定向生资格、照顾类别及分值。

各县(市、区)中招办

6月18日前

编排考点、准考证号

市教育局中教科

6月25日前

考生填报中考志愿

各初中学校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9日-11日

中考志愿信息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各初中学校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12日-15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发准考证并进行诚信教育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16日前

布置中考考场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17日

全市初三毕业升学考试、初二学业考试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18-20日

全市自主招生测试工作并上传资格生信息

有关高中学校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21-30日

各县(市、区)试卷送市扫描点

各县(市、区)中招办

7月21日

试卷扫描

市教育局中教科

7月21日-23日

网上评卷、登分以及数据处理等工作

市教育局中教科

7月27日-8月5日

公布中考成绩

市教育局中教科

市教育局中教科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6日

考生申请查核分数

8月6-7日

查核结果反馈各地

 

8月8日

合成中考成绩录取总分(系统)

市教育局中教科

8月8日

划定各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注)

并公布结果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8日

师范类高职院校提前批录取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9日

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10-11日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11-16日

公布普高招生结果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16日

民办学校双向选择登记

民办学校

8月16-17日

公布普高补报志愿信息和补报志愿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16-17日

普高招生补充录取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18日

公布普高招生补充录取结果,

未被普高录取的学生纳入职业院校招生对象

各县(市、区)中招办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18日

民办学校双向选择拟录取结果报各中招办

民办学校

8月18日

公布民办学校双向选择录取结果,

未被普高录取的学生纳入职业院校招生对象

各县(市、区)中招办

8月18日

五年制高职院校录取工作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19-22日

公布高职院校剩余计划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23日

补报高职院校志愿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23-24日

高职院校集中补录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25日-26日

再次公布高职院校剩余计划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27日

有关高职院校自主补录

相关高职院校

8月27-28日

向中职学校发送录取信息

市教育局职高科

8月27-28日

各中职学校报拟录取名单

各中职学校

8月30日前

各中职学校补录取

各中职学校

8月31日开始

 

附件3

2020周宁一中定向生各校分配指标

 

学校

定向生名额

备注

周宁二中

26

 

周宁三中

8

 

周宁四中

6

 

周宁五中

7

 

周宁六中

6

 

周宁七中

8

 

周宁八中

4

 

周宁九中

11

 

周宁十中

98

 

周宁狮中

96

 

合计

270

 

 

 

 

周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