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4-0301-2024-00029
  • 发文字号: 宁教直〔2024〕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4-03-19
  • 标    题: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试点基地校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试点基地校的通知
宁教直〔2024〕4号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3-19 10:55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提升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决定在我市开展“智慧校园试点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和我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普及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努力构建与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加快推动宁德教育现代化。

二、建设目标

2024年,全市遴选20所市级智慧校园试点基地校,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动,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整体水平。

三、试点工作选题方向

(一)基于物联网感知教育应用的课程开发;

(二)STEAM/STEM促进中小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等;

(三)基于数据的个性化教学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四)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中小学教学范式研究;

(五)学业质量导向、技术赋能的教学评价创新研究;

(六)综合课程、课程统整、跨学科学习建设与研究;

(七)中小学生数字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及测评研究;

(八)教师数字素养评价体系及培养策略研究;

(九)大数据支持学校科学治理决策研究;

(十)基于大数据的学习方式创新实践研究;

(十一)基于智能技术/大数据的个性化学习模式研究;

(十二)数据支持下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案例研究;

(十三)大数据支持的学习分析与测评研究;

(十四)基于大数据的学情诊断与教学干预研究;

(十五)基于大数据的课堂评价模式及应用研究;

(十六)基于大数据的教师评价与管理变革研究。

(十七)智慧教学有效数据采集分析及应用研究;

(十八)基于智慧教育平台的教与学应用场景创新研究;

四、试点学校基本条件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能够在网络环境、数字终端、数字化教学空间、创新创造空间与文化生活空间方面为智慧校园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二)学校能够从组织架构、全员培训、制度建设、资金投入与多方协同等方面建立保障机制,完善校园环境数字化,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有关学校按照试点工作目标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填报试点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和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工作方案要明确实施目标和内容、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分阶段目标、预期成果及推进措施等,立足通过信息化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问题。

(二)2024年推荐名额分配:蕉城、福安、福鼎、霞浦3所,古田、屏南、周宁、寿宁各2所,柘荣1所(名额推荐可高于分配数量)。申报以县区推荐为主,我局视情聘请专家对推荐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遴选符合试点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作为宁德市智慧校园试点基地校,并将项目直接列入2024年度市级立项课题开展研究工作,(已确认为市级及以上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示范校、实验校、试点校以及正在参与该项目的学校不再申报)。

(三)评估验收。试点工作周期一般为2年,2026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工作。我局将组织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中期评估,根据抽查结果对试点校进行动态调整。完成试点工作的学校,我局将组织评估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确认“星级智慧校园”。

(四)示范推广。各校要及时沟通信息,及时总结交流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我局将通过网络平台、现场会议和工作简报等,公布阶段工作报告、评估报告、专题研究报告等,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试点工作成果。

(五)组织管理试点工作由市教育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内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指导督查,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提倡和鼓励在全市统一规划和指导下,根据地方特色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学校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部门,把试点工作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计划,并在经费、人员和激励制度等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可聘请教育行政、电教和教研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专家指导组,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分两年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 准备阶段(2024年3月4月)

完成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试点工作的申报、评审和遴选工作,下发文件公布试点学校名单。

2. 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5年9月)

各试点学校在申报方案的基础上,根据本通知确定的试点工作内容和方向,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试点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方案,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教育资源中心全程跟踪指导试点工作,同各地、各试点学校共同研究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定期进行研究和交流,不断提升试点学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水平,发现典型,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形成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

3. 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92026年8月)

各试点学校总结在试点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试点成果,报送试点总结报告。我局组织专家对试点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总结形成教育信息化应用系列成果。

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各校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于4月10日前将汇总表和学校申报表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资源中心(联系人:林建荣;电话:2817965;电子邮箱:2783856718@qq.com;蕉城区宁川北路5号宁德市电教站)。

附件:1.智慧校园试点基地校申报表

2.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

3.推荐名单汇总表

4.宁德市中小(幼儿园)智慧校园评价指标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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