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4-0301-2024-00036
  • 发文字号: 宁教直〔2024〕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4-04-11
  • 标    题: 关于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 试点学校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 试点学校工作的通知
宁教直〔2024〕6号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11 17:29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1.全市确定20-30所学校先行试点,通过不断探索教育新路径、新模式,强化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的乡村学校对平台优质资源的运用;提高广大师生在教育教学、教师培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远程学习等场景中广泛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能力,创新教育教学方式。

  2.2024年推荐名额分配:蕉城、福安、福鼎、霞浦3所,古田、屏南、周宁、寿宁各2所,柘荣1所,东侨1所。

  二、工作安排

  1.确定试点(2024年3月-4月)。各地教育局和市属中小学校要认真遴选具备条件的学校,认真填写试点学校申报表(见附件),4月30日前报宁德市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

  2.制定方案(2024年4月-5月)。各试点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国家平台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作业活动、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校交流、区域管理等9大应用场景中选择不少于3个应用场景作为研究方向,在本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开展实践应用活动。制定《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进应用工作方案》,填写宁教直〔2024〕4号文件课题申报表,于4月30日前一并报宁德市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试点学校项目列入2024年市级教育信息技术专项课题开展研究工作,平台应用成效将作为该项课题结题的前置条件。

  3.实施应用(2024年5月-2025年9月)。各试点学校要根据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有关应用场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炼应用典型案例并做好试点工作总结。

  4.总结推广(2025年9月-2026年8月)。我局将适时开展试点工作现场研讨活动,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对试点项目精心组织、积极落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县域、学校、教师给予表彰。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学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长牵头成立试点工作小组,负责落实试点工作任务,确保“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实践应用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基础条件保障。各试点校要进一步优化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平台畅通运行,资源使用响应速度快、播放不卡顿,确保学校有效便捷使用平台资源。

  3.加大应用推广力度。学习先进理论和典型做法,开展各类应用的教研、培训等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对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努力营造全员应用、全方位推广的良好局面。

  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各校申报材料做好审核把关工作,于4月30日前将汇总表和学校申报表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资源中心(联系人:林建荣;电话:2817965;电子邮箱:2783856718@qq.com;蕉城区宁川北路5号宁德市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

  附件: 1.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学校申报表

  2.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名单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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