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4-0301-2024-00060
  • 发文字号: 宁教直〔2024〕1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4-06-07
  • 标    题: 关于公布2024年宁德市数字(智慧)校园和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 基地校名单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公布2024年宁德市数字(智慧)校园和 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 基地校名单的通知
宁教直〔2024〕12号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6-07 17:13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智慧校园建设与应用试点基地校的通知》(宁教直〔2024〕4号)和《关于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学校工作的通知》(宁教直〔2024〕6号)要求,经各校自主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确认,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2所“数字校园试点校”(见附件1)和23所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学校(见附件2)名单予以公布确认,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数字校园试点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数字校园、智慧校园的政策要求,严格按照拟定实施的试点工作目标和内容、路线图、时间表以及分阶段目标、预期成果,立足区域、学校特色,抓紧落实,探索试点先行、典型引路、持续推广的有效做法,做好试点工作。

2.各“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校”要根据工作方案,积极探索有关应用场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应用,通过开展各类应用的教研、培训等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对平台的知晓率、使用率,努力营造全员应用、全方位推广的良好局面。

3.各试点基地校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好做法、好经验,并报送市教育资源中心,我局将通过会议、教研和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典型案例、成功经验的宣传与推广,推进我市教育数字化发展。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做好县级数字(智慧)校园和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基地校遴选和培育工作,组建专家团队加强对市县两级试点基地校的跟踪和指导工作。

附件:1.2024年宁德市数字(智慧)校园试点校名单

2.2024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校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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