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9-06 10:47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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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加大对校服选用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宁德市教育局与宁德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宁德市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精神,为建立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校服管理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

1.《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2〕26号)

二、制定过程

整合《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闽教基〔2022〕26号)相关内容,期间多次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地教育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意见建议,并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本方案能够进一步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和监督环节、落实保障措施,突出可操作性,并于2024年8月23日经局党组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主体内容共四部分: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各中小学在校生(含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园服管理参照此方案执行;第二部分“规范采购管理”,主要从“校服选用管理”“采购过程管控”等两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做出具体要求,目的是明确主体责任,规范校服选用和采购管理;第三部分“加强校服质量管理”,主要对“严格质量标准”“加强质量检查”等两个方面6条具体措施做出要求;第四部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主要制定了5条措施。附件部分设置:中小学校服采购申报表、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校服抽样送检登记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流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负面清单、校服采购协议等7个工具(附件),力求方案可操作、可实施、可参考,能够有效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学生校服管理。

(二)原有《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宁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教直〔2016〕3号)和《关于印发〈宁德市直属中小学校服采购工作规程(试行)〉》(宁教直〔2017〕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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