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办师〔2022〕2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在乡村学校(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推荐名额。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名额1名、省教育厅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名额9名,共10名。本次推荐实行等额推荐,请福安市教育局推荐2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福鼎市、霞浦县、蕉城区、古田县、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教育局各推荐1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
二、推荐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培养对象。
3.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在乡村振兴教育实践、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教育实践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表现优秀的给予适当倾斜。
4.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奖励培养措施
(一)培养措施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的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
2.入选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并分批纳入省级名师工作室研修。各地应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训。
(二)奖励措施
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进行奖励,每人1万元;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由福建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进行奖励,每人3000元。教育部与省级不重复奖励。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人选由各地根据实施范围和推荐条件,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县(市、区)级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厅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培养奖励人选名单。
五、材料报送
各地根据推荐条件和程序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附件2)并盖章。推荐材料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一式三份,不需另附支撑材料。
以上纸质盖章和电子材料请于5月2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林贵喜,电话:2915658,邮箱:nd2915658@163.com。
附件: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