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市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德育和劳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组织遴选推荐“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
按照省厅文件的推荐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小初高案例各1个,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择优推荐1个,市属中职、中小学自荐申报,已入选前三批省级典型案例不再推荐。各地要注重小初高、城乡配比,严格材料把关审核。每篇案例介绍控制在5000字以内,于2023年5月6日前将经各地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审核后的《“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我局思政科,我局将组织专家遴选市级典型案例,并择优推送省厅参选。
二、组织遴选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
按照省厅文件的推荐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择优推荐家庭教育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各1-2个,市属中职、中小学校、幼儿园自荐申报不超过1项,已入选前二批省级典型案例和家庭教育特色学校(园)不再推荐。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经各地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园)审核后的典型案例、特色学校(园)申报表以及典型案例和特色学校(园)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思政科,我局将组织专家遴选市级典型案例,并择优推送省厅参选。
三、组织遴选推荐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遴选推荐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
按照省厅文件的推荐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小初高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各1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择优推荐1所,市属中职、中小学校自荐申报,已入选前三批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不再推荐。按照省文件的推荐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择优推荐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市属中职、中小学校自荐申报,已入选前三批省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不再推荐。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经各地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园)审核后的《福建省第四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汇总表》和《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思政科,我局将组织专家遴选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和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并择优推送省厅参选。
四、组织推荐第六批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
经研究,推荐福安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营地参选省级营地,推荐福安市柏柱洋红色研学教育基地、周宁“三库”生态文明研学实践基地、霞浦县涌山研学实践基地参选省级基地。请福安市、周宁县、霞浦县教育局按照《福建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指导基地(营地)加强建设,做好申报工作,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经审核后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报送我局思政科。
五、组织遴选推荐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
按照省厅文件的推荐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2个特色项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择优推荐1个,市属中职、中小学自荐申报,已入选前三批省级特色项目不再推荐。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经各地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审核后的申报书和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我局思政科,我局将组织专家遴选市级劳动教育实践特色项目,并择优推送省厅参选。
六、组织推荐第四批省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经研究,推荐宁德上金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周宁县咸村镇川中村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寿宁县绿安农业种植基地、屏南县白玉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参选省级基地。请蕉城区、周宁县、寿宁县、屏南县教育局按照《福建省劳动教育基地评建标准(试行)》,指导基地加强建设,做好申报工作,于2023年7月7日前将经审核后的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视频短片(光盘或U盘)报送我局思政科。
七、组织遴选培育认定一批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中职专项)
按照省厅文件的推荐条件,各县(市、区)教育局择优推荐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1所,市属中职学校自荐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地教育局和市属学校审核后,于2023年3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我局思政科,我局将组织专家遴选市级中职“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并择优推送省厅参选。
以上年度工作任务,请按规定时限及时组织申报,逾期均不再受理。各地各校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配套支持,重点支持打造特色精品项目。
联系人:孙灿城,电话:2915675,邮箱:nd2915675@163.com,地址:宁德市教育局思政科(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邮编:352100。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德育和劳
动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