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2016〕4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教育局(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委办〔2015〕17号),市教育局(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负责市属学校及教研培训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市直教育系统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 协调市直教育系统科级及以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市属学校和教研培训机构干部教师档案。
(四)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级各类教育,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学校的基建投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民办教育工作。
(五)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市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 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组织、指导全市中考、高考、会考、自学考试等管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市属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并配合省教育厅做好市属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督导;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九)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管理;指导、监督落实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协调、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管理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指导协调市属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全市高中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市各类教育考试。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普法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定稳定工作;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部门包括15个机关内设科室及20个经费直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 制数 |
在职 人数 |
宁德师范学院 |
财政核拨 |
675 |
605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核拨 |
313 |
256 |
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 |
财政核拨 |
60 |
52 |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 |
财政核拨 |
68 |
55 |
宁德财经学校 |
财政核拨 |
171 |
113 |
宁德技师学院 |
财政核拨 |
209 |
172 |
闽东卫生学校 |
财政核拨 |
203 |
129 |
宁德第一中学 |
财政核拨 |
193 |
190 |
宁德市民族中学 |
财政核拨 |
190 |
183 |
宁德市高级中学 |
财政核拨 |
158 |
154 |
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196 |
190 |
福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137 |
130 |
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 |
财政核拨 |
64 |
59 |
宁德市机关幼儿园 |
财政核拨 |
111 |
71 |
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
财政核拨 |
12 |
12 |
宁德市小学教研室 |
财政核拨 |
9 |
7 |
宁德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 |
财政核拨 |
10 |
8 |
宁德市小学教师培训部 |
财政核拨 |
10 |
9 |
宁德市电化教育站 |
财政核拨 |
5 |
4 |
宁德市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7 |
7 |
宁德市教育局(宁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
财政核拨 |
36 |
3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市教育局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和打质量翻身战为重点,推动各类教育优质协调发展,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围绕上述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落实立德树人为出发点,注重内涵建设,推动教育更高质量发展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好《整体推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推进主题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开展“圆梦蒲公英”、“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等活动,深化校园文化建设,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强化诚信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第十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总评工作。
(2)加强体育卫生工作。以推动校园足球发展为学校体育改革突破口,推动各地将足球运动纳入学校教学和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加大足球特色校创建力度,加强校园足球特色校管理,推动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加大足球学时比重;积极争取省级资金补助,改善校园足球特色校场地建设;完善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机制,努力培育校园足球文化。积极开展教育系统体育竞赛活动,认真做好体测和体育年报工作。加强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全力做好校园传染病及常见病的防控工作,强化学校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
(3)提升美育工作水平。积极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的现代美育体系。加强全市中小学艺术课程管理,开齐开足课程,提升美育质量。落实“中小学美育设施设备补缺与提质工程”,提升学校美育水平。搭建学生美育活动平台,开展艺术系列展示活动。丰富学校美育实践工作载体,推广福安市的全国艺术教育试点县工作经验,探索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路径,推动传统文化艺术和高雅艺术进课堂,打造一批艺术特色学校。
(4)着力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规划,筑牢“两个阵地”,紧紧抓住学校主阵地和基层相对薄弱阵地重点发力。强化“一诵三字”活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青年教师“三笔字”(粉笔、钢笔、毛笔)大比拼活动。启动“两个基地”,力争寿宁县下党红色文化诵读教育基地和宁德师范学院畲族语言基地列入国家语委项目。办好“两场选拔赛”,第一届福建省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福建省第八届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宁德赛区选拔赛。
2.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5)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大师德教育在师资培训中的分量,增强师德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定期开展教师表彰工作,奖励长期扎根农村任教的优秀教师。
(6)推进队伍均衡配置。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改善农村学校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现状。深入推进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各县(市、区)县域内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总数的15%,福安、福鼎、蕉城、古田各选派60-100名,寿宁、周宁、屏南、柘荣各选派30名骨干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任教。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工作,力争有实质进展。继续做好本市辞退代课教师信访工作,维护教师队伍安定稳定。
(7)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改进各级各类、各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举办全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继续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强化教师进修院(校)的功能和作用,力争启动市教师进修学院研训楼建设。强化职业院校“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扎实推进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访问工程师”进修。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的双向聘用。开展市级中职名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加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支持职业院校成立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
3.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8)加强教学质量管理。落实好《宁德市中小学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教学视导,成立市、县(市、区)教学视导团,开展整体或者单项视导工作,强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改革教学评价机制,将学困生转化工作纳入教学管理评价,完善学生成绩跟踪评价。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和奖励办法,推动各县(市、区)制定质量目标,督促市、县、校教研部门建立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和发展性评价机制;完善《中考质量评价方案》和《高考成绩跟踪评价方案》,实施教学质量跟踪评价。
(9)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加强市县校三级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解决教科研队伍年龄老化、学科教研员缺乏等问题,配齐配强市、县教研部门各学科专兼职教研员,完善各学科教研人员工作制度,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发挥教研队伍在质量提升中的核心作用。加强对中高考改革的研究,组织开发中高考备考资源,实施全市教学质量监控。
(10)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学校互联网接入提速扩容增带宽工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完小及以上学校普通教室实现不少于4M宽带网络进教室,100%配备多媒体“班班通”教学设备。深入推进“市县校三级教育网络互动平台”建设与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远程互动多媒体录播教室,开展“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推广“一校带多点”教学点应用成果。依托国家、省级资源平台和市级推荐的平台,推进“网络空间人人通”应用。依据中小学智慧校园标准,推动各地智慧校园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教学名师工作室,开展第四届新媒体新技术创新互动应用教学优质课比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融合。强力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积极推行创客教育试点工作,开展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评估认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工作机制,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二)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关键点,合理配置资源,推动教育更加公平发展
1.提高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水平
(11)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提高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水平,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不低于30%,力争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积极推进绩效导向高校拨款体制改革,提高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培训经费统筹管理和使用。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条件。积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确保城市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的10%教育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谋划教育补短板项目工程包融资工作,积极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2)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倾斜支持城区扩容建设、基层教师队伍建设、困难学生资助、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2.加快完善基础教育体系
(13)办好学前教育。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14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力争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占比达70%。加快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争创省级示范园1所、认定市级示范园2-3所;启动示范性幼儿园复查,提升办园水平。深入实施学前教育片区管理和片区教研制度改革,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提升新建园、薄弱园办园内涵。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园本教研培训制度,多形式、多途径地促进教研员、园长、教师专业成长。
(14)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9.9%以上,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8%以上;继续做好控辍保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92%以上。指导、督促各地扎实推进2015-2016年60个中小学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继续推进中心城区中小学扩容增量项目建设,力争推进蕉城七小和东侨小学项目的启动;认真落实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建设工作。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水平,加强专用教室、图书馆建设,力争20所学校图书馆实现自动化管理,推动市级数字化图书馆建设。
(15)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整合普通高中资源,加快普通高中达标晋级,督促寿宁一中、屏南一中、福鼎四中认真落实省厅的整改意见,争创省一级达标高中;指导宁德市高级中学、福鼎茂华学校、屏南二中等学校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力争达标晋级。改善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市高级中学图书信息楼B楼项目、宁德一中学生宿舍及旧礼堂原址拆除新建体艺馆等项目建设。推进普高多样化发展,培育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和示范性高中。启动“省一级达标高中”复查,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内涵。
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1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二元制”职业教育发展,贯彻实施《宁德市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和《福建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推进办学机制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改革试点,培育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建设项目。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训基地,提升学校实习实训装备建设水平。加强数字校园规范化建设,完善数字化教学设施设备。强化教学改革,加强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以增强学生核心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优化专业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对接最新行业、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强化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的融合,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等教学模式。推进职业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推进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提升服务社会能力,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咨询工作,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素养,积极承担面向社会非学历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任务。
(17)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改善高校办学条件,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做好融资工作,加快宁德师范学院三期及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进度,推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和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要求。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宁德师范学院向应用型转变和发展,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的应用型专业体系,深化应用型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改革。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的作用,努力建设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4.全面提升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水平
(18)积极发展成人教育。全面落实《宁德市社区教育五年(2016至2020年)提升方案》。推进社区教育信息化,提高社区教育层次,积极开展适合社区居民需要的各类培训和教育活动。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依托各县(市)职教中心,积极开展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类成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和素质。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力争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全覆盖,组织专家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进行轮训。
(19)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继续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延伸,进一步加强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一人一案”安置工作,完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完善6所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开展宁德市第十一届特殊教育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教师提升专业水平,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20)深入推进民族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积极扶持民族学校建设,促进民族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民族学校特色办学,大力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将民族文化列入校本课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体现民族元素。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文化的兴趣,承担起民族文化传承的责任,增进民族团结。
5.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21)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帮扶薄弱校建设工作,着重推进名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老校办新校为重点的城区校际之间、城乡之间帮扶建设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进一步强化县域之间的项目建设、学校管理、师资培养和教学教研等帮扶协作,福安、福鼎、蕉城各选派30-50名教师(校长)到对口联系县支教一年,对口联系县各安排30-50名教师(校长)到福安、福鼎、蕉城优质校跟岗学习;东侨选派10名教师(校长)到柘荣支教一年,柘荣安排10名教师(校长)到东侨优质校跟岗学习。
(22)抬高教育发展底部。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扎实推进2017年“全面改薄”规划项目建设。办好农村中心集镇寄午制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初中。保留并办好农村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妥善处置农村闲置校舍。贯彻落实《宁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推动各县(市、区)出台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动各地按《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专项规划》实施年度计划项目,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住宿条件。
(23)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坚持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90%左右,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教育精准扶贫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国家资助政策,推动主动资助和精准资助,努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加强和推动各地各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现资助工作全面归口管理。落实、完善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积极捐资助学。
(三)以突破关键环节为着力点,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教育更有效率发展
1.加快教育管理方式改革
(24)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开展“双随机”抽样工作。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经费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招生政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探索建立在法治框架内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教育纠纷。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法治观念,加强学生法治教育,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25)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督促各县(市、区)完成“一校一章程”目标。整合、深化学校特色,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与管理,重点提升新建园、薄弱园办园内涵。加快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坚持“以评促建”原则,力争完成77所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贯彻落实《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动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学校章程等管理制度、标准,提升管理队伍能力,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转变,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26)切实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强化督政工作,推进新一轮“对县督导”和“督导考核”工作,跟踪督促周宁、屏南做好“基本均衡”国检后的整改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推进督学工作,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指导福安、福鼎创建“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开展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督导评估。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抽测和2016年监测结果跟踪工作。强化教育督导专业权威,健全市县两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督学队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督学水平。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7)改革考试招生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全省统一中考为契机,完善2017年中招工作意见,推动初中新生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接高考改革,探索并推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推进中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力争实现普职同时招生、平等对待、规模大致相当。完成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任务,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
(28)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支持中小学开展各类型科技创新比赛活动,举办全市航模、机器人竞赛,培养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校外教育交流研讨活动,推动古田、柘荣、霞浦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做好中小学研学旅行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建立研学旅行评价机制,遴选建设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学生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
(29)拓宽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通道。积极推进中高职贯穿培养,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联盟的作用,选举职校联盟理事会,推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与12所中职学校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师资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以专业为纽带,推动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与区域内达标中职学校实行“3+2”分段培养,实现中高职的有机衔接。鼓励和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探索举办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融通的综合高中。
3.加大教育开放程度
(30)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宁台高校合作,继续推进宁德师院与台湾高校签订协议派出交换生工作,支持宁德师院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参与“一带一路”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区域外交流,促成中小学名师到温州地区优质校跟岗学习;借助福州与宁德山海协作平台,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加强福莆宁三市职业教育交流,推进教研和师资培训合作,联合举办中职学生技能大赛联赛,选派中职名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到福州国家级示范校跟岗学习。
(31)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教育。鼓励社会资本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扶持政策,继续配合蕉城区做好北山西林学校建设及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明确民办学校审批和管理上的职责,健全民办学校安全监管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立、撤销、年审等工作。协调、组织做好市民办教育协会换届工作,做好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工作。
4.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着重点,加强党建工作,推动教育更可持续发展
(32)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抓好“两项创建”滚动管理,提升安全工作管理水平。推进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动态监管平台,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整治活动,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进课堂,深化校车安全规范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学校安全人防、技防、物防、消防建设。
(33)做好教育工会工作。督促基层学校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扩大教育工会的覆盖面,推进合格民办幼儿园工会组建工作。继续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积极落实乡村教师优先分配保障房政策,做好教职工医疗互助、体检、困难教职工帮扶送温暖和女教工关爱等工作。巩固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活动成果,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工文体活动。做好《宁德教工》双月刊编发工作。
(34)做好新形势下的教育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推进教育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整合信息资源,拓展信息渠道,完善“宁德教育网”、宁德教育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微官网建设,加强与市内外新闻媒体合作,重点抓好先进典型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舆情分析引导等宣传工作,开展聚焦“宁德教育扶贫”采访活动,营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和表彰在教育宣传中成绩突出人员。
(35)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一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明机关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积极推动机关职能转变,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教育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继续抓好机关精神文明、绩效考评、平安创建、扶贫挂钩、军地共建、对口支援、机关保密、消防安全、档案规范、教育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提案办理等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市教育部门收入预算为86231.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12.99 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11888.81 万元,单位其他收入29682.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2047.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6231.9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18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91.14万元,公用支出10575.09万元,项目支出48882.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612.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50101行政运行(教育管理事务)401.94万元,主要是局(委)机关本级行政运行等经费支出。
(二)2050103机关服务(教育管理事务)0.36万元,主要是市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
(三)2050199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453.12万元,主要是教育督导、教育教学研究等经费支出。
(四)2050201学前教育470.79万元,主要是市机关幼儿园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五)2050202小学教育2370.26万元,主要是宁德师范学院附小和福安师范学校附小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六)2050204高中教育5102.04万元,主要是市高级中学、宁德一中、市民族中学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七)2050205高等教育7378.92万元,主要是宁德师范学院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八)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849.69万元,主要是市本级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寄宿制学校学生营养餐等支出。
(九)2050302中专教育4000.64万元,主要是宁德财经学校、闽东卫生学校和宁德技师学院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十)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2034.57万元,主要是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十一)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220万元,主要是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十二)2050501广播电视学校532.5万元,主要是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宁德分校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十三)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516.98万元,主要是宁德市特殊教育学校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十四)2050801教师进修536.64万元,主要是市级教师培训及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正常办学经费支出。
(十五)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3602万元,主要是教研活动专项经费、市本级教师各类培训专项经费(含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经费补助等支出。
(十六)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3082.54万元,主要是市本级学校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和国家助学金市级配套经费等支出。
(十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0万元,主要是宁德市民族中学少数民族助学金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6年0万元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培训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6.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和交流、教学科研活动及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的21.70万元对比,减少4.8万元,下降22.12%,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公务接待,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安排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的67.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80万元)对比,减少32.80万元,下降48.38%,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公务用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