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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对2012年度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鉴定为抄袭的情况通报

宁教职改〔2013〕11号
发布时间: 2013-08-30 23:03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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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2012年度,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单位)推荐上报参评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物实验员、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电教、心理健康等16个学科(专业)中学教师高级职务1207人、中学教师一级职务721人。在市职改办指导下,我局职改办对上述对象组织了资格预审及论文水平鉴定、论文是否网络抄袭检索,并于8月中旬召开宁德市中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进行了评审。评审中,在前期电脑网上检索、比照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申诉材料,经相关学科组和评委会鉴定共有107人、115篇代表作属于网络下载抄袭的论文。为了严肃教师职务申报与评审纪律、坚持正确的职改导向、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10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2年度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鉴定为抄袭的情况予以通报,通报对象两年内不得申报及参评中小学教师职务。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诚信教育、自律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师业务能力建设,发挥好论文写作及汇编的功能和导向作用。

 

附件:2012年度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鉴定为抄袭的人员及代表作名单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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