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ND00104-0200-2022-00103 文号 宁教综〔2022〕118号
发布机构 宁德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12-15
标题 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及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内容概述 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及寒假放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ND00104-0200-2022-00103
文号 宁教综〔2022〕118号
发布机构 宁德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12-15
标题 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及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内容概述 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及寒假放假时间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及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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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奥密克戎病毒对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日常生活的影响,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现就调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及寒假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安排

(一)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特教学校,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学期结束,12月17日(星期六)寒假开始。

(二)小学三至六年级,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学期结束,12月24日(星期六)寒假开始。期末学业检测工作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也可在下学期开学后适当复习再进行测试。

(三)初中一二年级,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学期结束,12月31日(星期六)寒假开始。12月17日(星期六)、12月24日(星期六)可安排正常教学。期末检测工作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后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初三、高中各年级,按原校历安排期末检测,高一、高二于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学期结束,1月13日(星期五)寒假开始。初三、高三于1月14日(星期六)前学期结束,具体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安排。

(五)中职学校学生于于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离校,转为线上教学,寒假时间按原校历安排。

二、2023年春季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教学校2023年春季开学时间按原定校历计划执行,后续如因疫情形势需要调整,另行研究。

三、校园管理

(一)还未放假的学校,有条件的实行全封闭管理。

(二)还未放假的学校要严格落实每日晨午(晚)检、因病缺勤(课)病因追踪及复课查验等制度,强化日常症状监测 ,确保无师生带病返岗、返校。

(三)学校要严把校门关,持续实行校门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必要入校人员需经批准,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并佩戴口罩、测温后方可进校。

(四)所有后勤人员每天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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