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4-0301-2024-00013
  • 发文字号: 宁教职成〔2024〕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 2024-01-30
  • 标    题: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宁德市职业 院校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复核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宁德市职业 院校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复核的通知
宁教职成〔2024〕4号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1:14

各县(市、区)教育局,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市属中职学校: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4年宁德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宁教职成〔2023〕24号)部署,为切实提升我市职业院校整体教师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2024年持续开展教学能力考核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复核内容

考核复核内容为课堂教学实施,课堂教学实施评分指标见附件1。

二、考核复核对象

(一)考核复核对象为全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请各校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填写清楚的《宁德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信息表》(附件2)的Excel格式和盖章的PDF格式发至市职成教研室邮箱:nd2915653@163.com。

(二)免于考核复核的专任教师①校级领导;②2022-2023年教学能力比赛获市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参加2024年宁德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视频资料”60分及以上的教师;③男55周岁及以上(1969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女50周岁及以上(1974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师。免于考核复核的专任教师也可申请参加考核复核。

三、考核复核办法

参与考核复核的教师根据本人任教课程自选1节课,按照《课堂教学实施评分指标》录制课堂教学视频(有关要求详见附件3),附上本节课的教案于6月30日前由学校拷入U盘报送市职成教研室。课堂教学实录视频和教案不得泄露县(市、区)、学校名称及教师个人信息,一经发现以“零”分计入。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通报各地各校。

四、考核复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复核结果作为专任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以及市级名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骨干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复核成绩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复核成绩为“优”等级前15%的专任教师,作为本年度市级优质课评选奖次的对象。 

(三)综合考核复核参与率、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优质课获奖情况等因素,评定最佳组织奖3个、最佳进步奖1个。

(四)考核复核“不合格”的专任教师给予一年整改期,学校应督促其加强培训学习;整改后考核复核仍然“不合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五、加强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职业院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岗位大练兵工作。

(二)各校要将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制定相关激励措施,聘请专家培训指导,并做好安排部署。

附件:1.宁德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复核课堂教学实施评分指标

2.宁德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信息汇总表

3.宁德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教学能力考核复核录制课堂教学视频有关要求

宁德市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